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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组织2012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2年5月组织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1. 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可申请结题。

2. 提前完成的项目应提交“提前结题说明”,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参加此次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查。

2.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以学部为单位对通过学院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查鉴定。校级项目结题鉴定以审查材料为主,国家级项目结题鉴定进行公开答辩。3. 通过学校专家组审查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1. 5月12日前,申请结题的项目须向学院“工作组”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及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等相关材料。5月14-16日,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完成本单位结题验收工作。

2.5月21日下班前学院“工作组”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同时将《项目结题鉴定书》、《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成果介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dongyu@jlu.edu.cn。

3. 5月22-25日学校专家组进行结题鉴定(各学部国家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 5月28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结题。

附件链接:http://oa.jlu.edu.cn/cache/20124/show183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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