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

关于2009级本科生专业选修课学分要求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关于2009级本科生专业选修课学分要求具体如下:

每名同学在毕业前至少修读19学分:包括学科基础选修课4学分,一个方向模块(8-11学分不等),专业教育基础选修课6学分,IT认证选修课1学分。

原则上2011年秋季学期选修的方向模块,在2012年春季学期必须仍在该模块内选课。

6766澳门联合网站《09版培养方案》学生修读学分的规定.doc

上一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五)推免名单公示
下一条:转发: 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