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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转发: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Ⅰ》等课程的重修考试将于2012年5月10日在前卫校区统一进行。

本学期毕业班重考只安排这一次,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若选择参加本次考试,且成绩仍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学期以开课程的期末考试,未达到退学或降级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带学生证。

《形势与政策Ⅱ》本学期正常开课,将在6月中上旬安排期末考试,有需要重考的同学请与2010级学生一起参加期末考试。

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月10日15:30—17:30

前卫校区三教六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月10日13:30—15:30

前卫校区三教一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月10日15:30—17:30

前卫校区三教一阶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月10日13:30—15:30

前卫校区三教十三阶

形势与政策Ⅰ

5月10日15:30—17:30

前卫校区三教六阶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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