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

吉林大学2014年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亲爱的2014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来到吉林大学继续深造。为使你能顺利办理报到手续,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请持“新生入学报到证”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所带行李务必按“快件”托运。

2.外地新生来校报到时,可自愿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见本须知右页)办理落户手续(注: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经办人名章;迁移证必须填上身份证号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所在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新生不转户口。

3.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来校报到(定向培养的新生不转组织关系)。党员须持地方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各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名称(具体所去单位)为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须持团员证,其团员档案直接寄到本人所在学院团委。

4.非在职研究生须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由原就读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字并盖章后,交到所在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凡未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的人员,所在学院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不予出具计划生育相关手续。(请登陆http://ywc.jlu.edu.cn/下载《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5.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同一底片近期小二寸或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色背景照片四张。来校时须自备棉衣及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

6.新生赴校的途中路费、食宿费、物品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7.新生入学前须按合同有关规定交纳培养费,并在注册时出示学费收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8.研究生入学住宿相关说明:

(1)床位申请相关事宜(和平校区除外)

需要在校居住的研究生应提前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申报床位,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学院上报信息分配学生床位。

未分配床位的新生可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田家炳B座219室)申请。联系电话:85168287。

(2)收取住宿费相关事宜

由于学校由多个校区组成,因此学生公寓条件差异较大,住宿费为800元--1800元/生·年。因新生公寓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安排,所以请先按1800元/生·年标准存入借记卡,学校将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标准收费,余款仍留在本人的“借记卡”中,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出。

申请退寝的学生请本人于开学前2周内持有效证件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理。

请新入学的同学随时关注个人在学校的财务信息,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9.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定向培养研究生须于2014年8月15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到录取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

11.具体报到地点请咨询录取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也请与各学院(所)联系。

户口迁入地: 前进大街派出所

吉林大学2014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

为方便新生入学交费,我校委托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为每名新生申办了一张“借记卡”,用来代扣代缴新生各项费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为每名学生免费申办了中国银行“借记卡”,在校期间不收年费。

二、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用卡须知”、扣划款授权委托书,卡号即为学生个人存款交费账户。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扣划款授权委托书签好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由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统一收取。

三、“借记卡”主要用途

中国银行“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之功能。

新生将每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此卡。

新生在校期间,学校将发放的各项补贴存入此卡。

与本人的“一卡通”校园卡勾连,可通过圈存机进行划转。

因此,新生入学时,无论卡中是否存款,都必须携带到学校,以便在校期间使用。

四、交费项目及标准

软件工程硕士 3年 12000 10000 10000

2.宿费:800元-1800元/生·年。

由于学校规模很大,学生宿舍类型较多,收费标准为800元-1800元/生·年,因新生宿舍的安排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所以请申请住宿的学生先按最高标准存入宿费1800元,学校将按照学生的实际住宿情况收费,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的“借记卡”里,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取。

五、具体交费方式

1.当地有中国银行网点的,请您务必于收到《录取通知书》三天以后至2014年8月11日之前到当地中国银行的储蓄窗口办理存款手续(含长春市学生)。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账户。存款时,在确认“借记卡”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符后,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及“借记卡”卡号填写存(汇)款单。

2.当地没有中国银行网点,您可以在8月11日之前到其它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等)的会计、出纳窗口办理个人电汇。

3. 学校提倡使用银行卡缴费,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六、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扣划款授权委托书到所在学院领取缴费收据。

2.单位转账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可直接汇入吉林大学账户。

3.学生收到银行卡后,需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可在当地中国银行挂失,在吉林省内中国银行补卡,挂失费用自负(挂失费10元,工本费10元)。挂失补卡后卡号变化,对应账号不变,不需要到学校办理变更手续。

七、查询方式

1.中国银行咨询电话:95566。

2.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咨询电话:0431—89985055。

3.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咨询电话:0431-85161469。

上一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五)推免名单公示
下一条:转发: 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