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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15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安排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一、结题鉴定范围

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查。

2.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以学部为单位对通过学院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查鉴定。国家级项目及被抽检到的校级项目结题鉴定进行公开答辩。

3.通过学校专家组审查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1. 4月15日之前,申请结题项目提交如下材料及电子版

(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1),同时发送电子版。

(2)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用于汇编成果集,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

(3)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4)学院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5)学院成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材料提交地点:计算机楼三楼B329,王老师。 电子版发送邮箱:wnan@jlu.edu.cn

2. 420—22日,学院组织结题答辩(具体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月23日,学院将《项目结题鉴定书》、《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成果介绍及学院成果汇总表等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

3. 5月5日-7日,学校专家组进行结题鉴定(各学部国家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 5月8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结题。

附件:

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3.项目成果介绍格式要求

4.学院成果汇总表

附件:

  • 2015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安排:【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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