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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结)业审核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为做好2015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毕(结)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结合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将填报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及学位授予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下: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全部信息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高考信息为准,请各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于6月16日-19日期间再次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个人信息核对。

二、关于姓名、身份证号的审核:

凡在第一次资格审核时(含以前)向学校提交过更改姓名或更改身份证号审批手续的学生,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审批的学生信息(身份证号升位及更名)均已在学信网更正,未更改的属于尚在等待通过省教育厅审批,暂仍以学信网原高考信息为准。超过6月15日仍未通过省教育厅审批的,即以学信网信息为最终学历信息。

三、关于照片的核对:

按教育部学生司要求,学信网无照片信息或照片信息错误的,其学历信息原则上不予上网。审核标准:照片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学信网学籍信息的身份证号相同,且可在学信网学籍信息内正确显示照片。

四、关于毕(结)业条件的审核及学位授予条件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10学分全校公共选修课),经考试合格,可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答辩未结束的学院,暂按答辩通过审核。

2、本次审核结束前仍有课程不及格的暂按结业审核,如果期末重修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可补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补授学士学位。学生期末考试通过达到毕业标准,请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公室登记并填写相关材料,申请结业换发毕业。

3、凡吉林大学全日制按国家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可按《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授予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五、数据信息核对说明

以之前由学生本人核对成绩时的数据为准。如有近期重修考试成绩通过的,请及时到教务办申请应届生结业换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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