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

关于征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会徽、 会旗及主题歌的启事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2015年10月举行。为了更好地

营造大赛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关注和参与大赛的热情,大赛筹备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本次大赛的吉祥物、会徽、会旗及主题歌。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一、征集活动主办机构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

二、征集时间

吉祥物、会徽、会旗征集自2015年6月23日起至7月31日截止

会歌征集自2015年6月23日起至8月10日截止

三、征集作品有关要求

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题为——“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本次大赛的举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

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征集作品要求能够体现本次大赛的内涵特点,倡导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并适当体现吉林省、长春

市、吉林大学的特色。

具体要求如下:

1.吉祥物:要求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具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吉祥物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适

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易于制作、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申报作品须提供

包含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设计源文件的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2.会徽及会旗:作品应为平面设计。会徽作品要求内容简洁明快、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形态美感。应征作品须采用彩色图形设计,

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会旗作品应包含会徽标识及其他大赛相关元素。申报作品须提供包含彩色标准图(标明色

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设计源文件的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3.主题歌: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歌曲。要求歌词积极向上、体现“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主题特点,展现和激发当代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力,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曲调与歌词搭配和谐。主题歌须提供原创歌词、曲谱。

4.所有参与征集作品须未曾公开发表。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由申报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征集办法

1.参评方式:

请将吉祥物、会徽及会旗电子稿光盘邮寄或报送至大赛筹备委员会。邮寄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收

(邮编130012)。请在寄件中另附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寄件外包装上注明“‘互联网+’大赛征集”字样。邮资由申报者自理。

请将会歌作品电子版发送至cxcydszj@163.com邮箱,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互联网+’大赛征集”字样。

2.征集联系人:赵鸿宇

联系电话:0431-85167487 13578659745

五、免责声明

大赛赛事筹备委员会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大赛组织工作的原因而造成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赛事筹备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知识产权声明

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所有,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大赛筹备委员会可提请作者结合大赛要求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形成最终获选作品。

七、评选方法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参评作品统一评选。作品的评选结果将第一时间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八、奖励办法

大赛设吉祥物、会徽(含会旗)、主题歌作品入选奖各1名,入围奖若干。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具体奖励标准如下表:

类 别 获选奖奖金(人民币) 入围奖奖金(人民币)

会徽/会旗 3000元 500元

吉 祥 物 4000元 500元

主 题 歌 10000元 1000元

九、其他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委员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五)推免名单公示
下一条:转发: 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的通知